中国驻卢森堡使馆签证办理须知
2024-03-07 09:00

最新免签政策:

自北京时间2024年3月14日0时起至11月30日24时,卢森堡、瑞士、爱尔兰、匈牙利、奥地利、比利时6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上述国家不符合免签事由、时限及持公务护照人员仍需在入境前办妥来华签证

注:持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马来西亚六国普通护照人员同样享受以上免签政策。


对需办理签证人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基本申请材料

    (一)护照: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两页以上空白签证页的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1份。申请一年多次入境签证,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5个月。

    (二)签证申请表及照片:填写完整并签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1份,所附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彩色(纯白色背景)、免冠、小2寸证件照照片(48mm×33mm)。

    原则上需网上填写在线申请表并完成预约,如有特殊紧况需直接来馆办理请通过邮件联系consulate.lux2@outlook.com。来使馆递交申请时,请务必携带打印并签字的签证申请表和填表确认单。

    请务必确保在线填表时上传的是申请人本人照片,如上传非申请人本人照片,使馆将拒绝申请,并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在线表格并上传本人照片后再递交。如在线填表上传照片不成功,请在递交申请时提供一张合格照片。

    网上填表入口:

 https://cova.mfa.gov.cn/qzCoCommonController.do?show&pageId=index&locale=zh_CN

    (三)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

     - 如果您第一次申请中国签证,请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

     - 如果您曾获得中国签证,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时,请提供原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与原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不一致,请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四)18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提交:

     1、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同意由一方携带未成年人赴华旅行声明书(需双方签字)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离异应提供公证的注名监护人的离婚证明)

     L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一)往返机票订单

    (二)酒店订单等行程材料或中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旅游邀请函件,及此邀请人的护照和居留证件复印件;若此邀请人为中国公民,需提供中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行程安排信息:抵离日期、旅游地点、食宿安排等;

     3、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单位印章、邀请单位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三)在中国期间有效的保险证明(如有)

    (四)在卢森堡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或在校学生证明(18岁以上学生)

    F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中国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单位印章、邀请单位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M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中国境内贸易合作方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经贸交易会请柬等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

    (一)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二)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单位或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三)邀请单位或邀请人信息:邀请单位名称或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单位印章、邀请单位法定代表或邀请人签字等。

     Q1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如系家庭团聚事由,须提供: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拟抵达日期、拟居留地点、拟居留期限、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邀请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如系寄养事由,须提供:

    (一)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及经过公证认证的其与被寄养儿童的亲属关系证明;

    (二)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寄养委托公证,或经过所在国或中国公证认证的寄养委托书;

    (三)接受寄养的受托人出具的同意接受寄养函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供儿童出生时中国籍父母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Q2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公民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二)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S1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如申请人拟长期探望的外国人已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在中国境内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四)如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则需提供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收入证明等)

    如与拟申请Z字或X1字签证赴中国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须与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一并递交并提供:

    (一)该Z字或X1字签证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S2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如系短期探亲,须提供:

    (一)邀请人(具体指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二)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件。该邀请函须包含以下事项:

     1、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2、被邀请人来华信息:来华目的、抵离日期、逗留地点、与邀请人关系、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

     3、邀请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地址、邀请人签字等。

    (三)经过公证认证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复印件。

    (四)如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则需提供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收入证明等)。

    如系私人事务,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供有关私人事务证明材料。

     Z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商业演出的申请人)。如商业性演出时间不超过30天(含),须提供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商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和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中英文) 。

    X1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

    X2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一)中国境内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往返机票订单

   (三)酒店订单或在华住宿证明

    J1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一)记者任职媒体出具的公函。 

    (二)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或中国国内有关新闻主管单位联系,办妥相关批准手续。 

    温馨提醒:

    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J2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一)记者任职媒体出具的公函。 

   (二)往返机票订单

    申请人应先与中国使领馆新闻处或中国国内有关新闻主管单位联系,办妥相关批准手续。

    C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G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一)赴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二)酒店订单或在华住宿证明

    (三)赴中国登机、登船的机组人员、海员,须提供外国航空公司或船舶公司(包括外轮代理公司)的公函

    D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中国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醒: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天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

    R字

    二、其它申请材料

    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条件和要求,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特别提醒:

    (一)邀请函可以是传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但领事官员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邀请函原件。中国境内个人出具邀请函需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必要时,领事官员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或补充材料,或对有关申请人进行面谈。

    (三)领事官员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颁发签证及颁发签证的入境有效期、入境次数和停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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